MDR認證就是產品在做CE認證的時候,屬于醫療器械,當時申請的指令是MDD 93/42/EEC,現在要求按照新法規 MDR (EU) 2017/745,2020年5月份強制實行MDR新法規。 MDR認證是法規,MDD是指令。因為是升級,從指令升級為法規,所以歐盟成員國都會對認證過程和結果進行更加嚴格的控制。 MDR認證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 1)強化了制造商的責任: a. 制造商必須擁有至少一名具有醫療器械領域專業知識的合規負責人(MDD指令中無明確要求); b. 制造商要建立并持續更新技術文件,并確保國家主管當局要求時,可以提供。 c. 制造商要隨時應對公告機構的飛行檢查,以確保技術文件的更新和體系的維持;(二類產品) d. 貿易公司申請CE會更加困難 2)法規條款增加,認證評審更加嚴格 a. 分類規則增加:由MDD的18條增加到 22條; b. 基本要求檢查表條目增加:由MDD的13條增加到 MDR的23條; c. CE技術文件的結構發生了變化,分為:產品技術文件和上市后文件(MDD只要求產品技術文件); d.臨床評價報告。MDR要求企業提供第四版臨床評估報告,相比于第三版,第四版要求更為嚴格; 3)適用范圍擴大 a.MDD僅僅針對于具有醫療用途的產品,MDR將一些非醫療用途的器械納入到適用范圍,如菜色隱形眼鏡,美容類產品等; b. MDD中,重復使用器械劃分在一類醫療器械,不需要公告機構的介入,而MDR要求公告機構對重復性外科手術器械進行符合性評估; 4)MDR要求更高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a. 引入了器械唯一標識UDI,增加產品的可追溯性; b. 企業的相關信息都會被收集到歐洲醫療器械數據庫(EUDAMED); c. 建立上市后監督(PMS)系統; d.公告機構會進行飛行檢查。